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 李丽辉 吴秋余 这两天,“年收入12万元被纳入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在朋友圈刷屏,听到这个消息很多人是既恐慌又委屈:“年收入12万在北上广深连首付都交不起,怎么会是高收入群体?” 好在,昨天各大主流媒和新媒体迅速发声辟谣: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纳入的高收入人群加征个税,纯属无中生有;所谓个税改革“三步走”也是空穴来风。看了这样的报道,人们的情绪得到安抚,但仍有“吃瓜群众”吓得不轻,半信半疑:是不是现在说没有,过一段又会出台标准,给年收入12万的人加税? 看看,造谣生事的危害有多大,要想彻底消除影响又有多难!那些“乌龙”消息的制造传播者,你还是长点心吧!那么,这个乌龙消息是怎样出笼的?12万元收入到底是算高还是低? 年收入12万元不是高收入的标准,那它是什么标准? 据查证,这则“乌龙”消息最早是一家媒体的公号发出来的,并声称依据来自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由于顶着“国务院文件”的名头,一下子就唬住了很多人,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 然而,记者仔细阅读《意见》原文,通篇并没有涉及“年收入12万元是高收入群体”,与个税相关的内容是这样表述的: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信息的传播者自作主张,将高收入者定义为年薪12万以上,把‘税收调节’变成了“加税”,这样一来意思就全拧了。”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年收入12万元并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标准和界限,直播,财税部门也从来没有出台过高收入群体的认定标准。 那么12万元不是高收入的标准,那它是什么标准? 实际上,年收入12万元只是在税收管理上,对自行申报纳税者的一个划分,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收入的标准。 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并自2006年起实施,主要是为今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探索、试点并积累经验。 “从世界范围看,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均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我国目前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个税主要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从个税改革方向看,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要逐步建立个人自行申报机制。 既然12万元不是高收入标准,那么“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也就跟它没啥关系了。然而,很多人心里还是不踏实:既然12万元不是划分收入高低的标准,那么高收入人群与低收入人群,到底有没有一个划分标准? 对此,专家也予以明确:“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来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表示。您听清楚了,国际国内都没有这样一个标准,没有、没有、没有! 仍然有人刨根问底:“那12万元到底算一个什么样的收入水平?”这个还真没人回答得了,因为怎么回答都是没依据的。你说高吧,还有比这更高的,低吧好像也不是很低。 不过,从我国现行税制中,多少可以看出对年薪12万元“定位”。 我国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从3%到45%共分为7档,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缴的税也就越多。目前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也就是说每月工资收入3500元以下的不缴税。年薪12万元每月收入是1万元,扣除3500元后还剩6500元,适用的税率是第3档,直播,按20%缴税。在它上面还有4档更高的税率。第3档税率,也就是相当于汽车五档中的二三档吧,应该算不上高速档。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