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文称, 为做好法律修改的后续落实工作,经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商务部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全面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协同监管的要求,就适用范围、备案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规范,同时规定港澳台投资者投资备案事项参照本办法办理。 他还分别解释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协同监管。 关于简政放权,根据《征求意见稿》,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须审批,只需经过备案即可完成设立及变更手续。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通过备案系统可在线填报和提交备案信息及材料,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通过备案系统发布备案结果。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备案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备案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办理,备案不是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前提条件。备案完成后,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领取备案回执。这将大幅精简企业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关于放管结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较为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条款,在“放”的同时,为备案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依据和手段。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违反备案义务,在限制或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诚信信息将记入商务部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并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关于协同监管,《征求意见稿》明确备案机构将与工商、外汇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备案机构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有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各方关注全国版负面清单进展 在各方积极评价《决定》的同时,多位业内人士也对本报记者提出了对后续进展,尤其是与此相关的全国版负面清单进展的关切。 就在8月23日,王受文在商务部举行的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基础上,商务部正在研究把负面清单推广到全国实施的可行性。他表示,j2直播,将在教育、文化、金融、一般制造业等多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资的准入限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法务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审批转为备案,程序简便了,有利于一般的外企设立。不过要看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有多长。 ”如果太长,那很多行业的外资还是享受不到便利。“他说。 此外,中国欧盟商会在给本报记者发来的声明中指出,虽然此次修订将原有的登记制度转变为备案管理并在法律中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这一举措十分值得赞赏,但是要解决当前中欧之间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对等情况,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刚入行两年的通商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霍雪云则关注到了《征求意见稿》第四章中,关于不按照要求备案,还需要罚款的条款,觉得十分有趣。 她评论说,《决定》是对外开放到现在普遍且成熟的一个适应,但上市公司的引入战略投资者应该还没有放权。 孙继文指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做好法律衔接,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的管理规定作为重要配套措施,需与《决定》同时施行。商务部欢迎社会各界对此予以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商务部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施行,确保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全国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