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财政部要求各地严格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不得在限额之外通过企业举借政府债务,并及时制止一些市县政府违法违规为企业举债提供担保承诺的行为。 2016年初,财政部推出七大举措应对地方债务不断增加潜藏的风险。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债券余额、置换债券、新增债券均需进行限额管理,并要求地方政府披露财政和债务信息,把控债券发行节奏等。 李慧杰认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但整体还处于一个可控的范围内。未来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首先要控制增量,过去地方政府债务最大的风险不是来自其存量规模过大,而是来自于增速过快。 “如果不考虑减轻利息负担的积极影响,置换债只是改变了债务的期限结构,这一举措只是缓解债务到期的流动性压力,并没有化解地方债务偿债风险。”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