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政策补丁相继出台,免征增值税范围进一步扩大。 6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通知》),对部分再保险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等领域实施免征增值税新政。 《通知》称,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党费、团费等不征收增值税正是延续了此前不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不仅如此,《通知》称,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另外,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通知》还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租赁的相关增值税政策。 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此外,《通知》提出,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通知》明确,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自今年3月23日公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后,已经发布了近30份营改增相关通知、公告,保证营改增顺利推进。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另外,税务总局将6月份纳税申报期延长10个工作日至6月27日,取消了原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而且规定5月1日到7月31日,新试点纳税人无需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等,既有效缓解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又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