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章规定“还真不行”,中组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规定,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自觉、按时、足额。 党员缴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缴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缴。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缴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少缴党费的情况? 山西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党委副书记康利梅得知自己从2008年以来少缴的党费共9000元,表示很委屈,“年年都按时缴纳党费,并不知道还少缴了啊。” 北大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国企领导干部应强化对党章和规范的学习掌握。不能标准改变了,还茫然不知。 其次应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改变目前国企党组织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状况。对党的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不能“失之以宽,失之以软”。 最后要加强对党费缴纳的监管,按照党费管理要求,一家国企有多少党员,需要缴多少党费,应该设立专门的账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相关部门则应履行监管义务,对于党费账目进行定期督查,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给予纠正。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