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提出: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这一表述似乎意味着,盐业部门政企合一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 “令人不解的是,新方案仍保留了‘完善食盐专营制度’。旧体制的核心是管控,并由专营办法制度化,由此产生垄断。而改革的核心是放开。”上述人士表示,盐业体制,改革与否,非此即彼。 接下来,如何 “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彻底改变垄断性质的专营体制,才是盐改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关键所在。 可以预见,伴随盐改方案逐步实施和行业发展,盐改还将进一步继续,直至政企分离、彻底取消食盐专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