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境内外资银行2016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批复。根据批复,发改委批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厦门、青岛、深圳等地的96家外资银行2016年中长期外债额度规模总额为200亿美元。 批复指出,外债规模有效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如核定的中长期外债额度不足,根据外资银行业务经营实际需要,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调增一次。同时要求,在额度内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须提前将借款规模、期限、境外债权人等借款信息报发改委备案。(沈 明)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