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草拟了《国币条例草案》15条,确定“本位币:银币一圆”,“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零八毫为价格单位,定名曰圆”。“一圆银币总重量为七钱二分,银八九、铜一”。1929年4月10日,又颁布了《中央造币厂组织章程》,在上海筹设中央造币厂。1933年3月8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银本位币铸造条例》。 旧《辞源》“银圆”条说:“铸银货作圆形,始自近代……俗省作元。”所以“银圆”也被写作“银元”,“壹圆”也可写作“一元”,在货币范围内“元”成了“圆”的简写。 民间始用货币单位“圆”的时间,彭信威先生曾指出:“圆和元的名称不是自外商银行发行钞票开始。早在干隆年间就已使用。例如干隆五十四年闽浙总督奏明厦门到鹿耳门的船价就是以圆计算。西藏铸的银币,在当时的公文中也称圆或元。” 还有,说文解字是这么讲的 “员”是“圆”的本字。员,甲骨文 = (圆口)+ (有脚的鼎),表示鼎的圆口。金文 将鼎 写成 。篆文 将金文的“鼎” 误写成“贝” 。当“员”的“鼎的圆口”本义消失后,篆文则由 再加圈形的 ,另造“圆” 代替。 《说文解字》:圆,圜全也。也就是鼎口流畅的弧圈。在后来的演变中,又引申出圆形、周全、圆满、流畅以及货币单位等含义。从字义上看,圆形的货币使用“圆”字作为单位,更接近于字义本身吧。 “元”,甲骨文 在人 的头顶上加一横指事符号 ,代表混沌初开,万物之始。有的甲骨文 将一横指事符号 改成两横 (二,即上),表示上苍、宇宙。金文 、篆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 。 《说文解字》: 元,始也。表示最初的意思。并逐渐引申出为首、主要、根本、元素等意义。在货币史上出现,则始于元代。元代称金银钱为“元宝”,有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做金元宝,银锭叫做银元宝,后来也就成了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至于元代为什么叫“元”,一说取自《易经》的“大哉干元”,就是“天,就是大啊”的意思。 总之是这样的: 圆和元两字不但意义不同,原来的读音也有异。近代读音中,中古的仙、元两韵合流,云、疑两纽都变为零声母,两字读音故而变得相同,这才具备了同音假借的客观条件,又由于“元”笔画简单,所以民间逐渐以“元”代“圆”,取其便捷。 开始,定货币单位时,“圆”也曾简写作“员”。两字在古书中本通,如《孟子·离娄上》“规矩,方员之至也。”但到后来,“圆”字简写就一般都写作“元”了。 这就是两个字的演变过程,在后来的生活中,人们约定俗成地将两个字互为通用了。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执着——执着、零丁——伶仃、糊涂——胡涂,等等。这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都能查到的。 甚至还有法律上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5年2月21日发布了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宣布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并说明:“新币面额,主币分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五种,辅币分为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六种。”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通告》宣布发行主币壹圆券、贰圆券、叁圆券、伍圆券、拾圆券和辅币壹分券、贰分券、伍分券、壹角券、贰角券、伍角券。这样,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单位,主币单位为圆(元),辅币单位为分、角两级十进制。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为角、分”。2005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在汉字的简化动中,圆字被简化为圆,于是您看到了几代人民币中使用了不同的“圆”字。即繁体楷体、变体楷书、繁体张黑女碑、繁体印刷宋体、简体张黑女碑、简体印刷宋体。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