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对实施财政重整的市县政府,视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和时间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属于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预案》要求,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除了设立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更为重要。此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债问题,还是需要经济增长。当经济能够维持在中高速增长的水平上,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地方债风险可以有效地减少和化解。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