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试点期间,设立地方风险分担机制确有必要。“其实试点之前,商业银行就做过类似业务尝试,以前是地方政府的公共资金承担,但风险补偿只适用于贷款投放方面,因为投资本来就是高风险、高收益,风险补偿反而容易诱发道德风险。” 补短板仍需“外援” 对于投贷联动试点,银行、企业、地方政府三方都跃跃欲试。专家表示,随着各家试点银行方案的获批和落地,预计将有一批投贷联动项目集中落地。但投贷联动试点期间的规模不会太大,股权投资金额占比也不会太高。 曾刚解释,一方面,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科技初创企业不会太多;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禁止商业银行加杠杆,只能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且需要并表计提风险。 曾刚认为,直播,试点的规模和成效如何,关键还在于商业银行投资项目的风控能力,这恰恰是银行的“短板”。“初期银行想要‘补短板’得依靠外援。多数试点银行有和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的经验,接下来,需要进一步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能力。” 多家试点银行投贷联动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将积极与专业的第三方PE机构合作,互相推荐投贷联动客户,进行联合投资。 在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看来,商业银行如何构建与投贷联动业务相适应的风控体系,是投贷联动试点能否成功的关键。他建议,确立形成信贷与投资的独立审批原则,做好“投”与“贷”的全面风险管理。 在这方面,目前已有银行走在前列。上海银行投贷联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投贷联动业务将实行“投”和“贷”的风险隔离机制,包括机构、人员隔离,负责“贷”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与负责投资决策的上银投资管理层、董事会相互独立、人员不产生交叉,各自遵循自身的信贷审批制度和投资决策制度。另外,其认股期权转让收入、行权投资退出后获得的超额投资收益,构成“风险损益池”,作为母行科创企业信贷风险的平衡器。投资损益与母行进行集团并表管理;获得的超额投资收益,将由总行以专项考核调整方式对“贷”的专营机构进行同步激励;对于专营机构投贷联动项下的信贷业务可能出现的相关不良贷款,由总行实行专项的差异化不良容忍考核政策。 赖秀福建议,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由政府推动组建2-3家权威的、非盈利性的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及专业的科技担保公司;积极支持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形成若干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性知识产权流转平台、股权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为科技信贷提供便捷的退出通道。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