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介于债权和普通股之间的一种金融工具,它能享受相对普通股更稳定的回报,但是又不像普通股票那样在企业的经营上,拥有那么大的话语权”,徐高表示,“优先发展优先股能促使债转股推进得更加平稳”。 “一下子从债券转到普通股投资,对投资者来说,收益一下变得不确定了,而且他们可能也没有精力和意愿参与到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去,所以这时候就需要优先股这种既能享受类似债券的稳定回报,又能不费太多精力的回报方式,促使债权人参与债转股的过程中去。”徐高说。 前述保代则指出,目前优先股仅限于公众公司发行,而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优先股的增发、置换方案仍需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优先股在《公司法》等更高层级的法规上仍存在空白,目前只有主板、新三板存在优先股的规定,但非公众公司如何发行优先股,并实现债转股仍有待制度的演进。”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