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落地已一月有余,P2P平台合规和转型之路初现。 对于P2P平台来说,满足平台借款人借款上限标准无疑是重点和难点,以大单模式出名的红岭创投更是处于风口浪尖。 9月24日晚间,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在红岭社区发布《红岭的大标还有多久?倒计时已经开始!》,透露了三个重要信息:作为过渡,目前线上的大单产品还将继续;根据监管办法的限额,2017年3月28日开始,新发的产品都将以监管办法的限额为标准;目前已经开始大单模式的转型,月底线下大单的试点正在测试中。 不过,这引起了业内的讨论和争议。比如,在一年整改期内,P2P平台是否可以再发超过限额借款的项目?红岭创投线下大单模式具体如何操作,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新发超限大标涉嫌违规?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这一规定对以大单模式为主的P2P平台影响甚大。 《暂行办法》发布两天后的8月26日,红岭创投官网发布《关于陕西2号特标项目的融资公告》,该借款项目额度5000万元。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暂行办法》落地后至9月26日,红岭创投共发布10个借款项目,atv直播,共融资8.3亿元。 8月31日,周世平在红岭社区表示:“限额是大难题,但不能不改,怎么改正在讨论,9月份将会公布进展。” 9月24日晚间,周世平在上述社区发文中表示:“目前为止,并没有得到监管层对大单产品的处理意见,而且原有的大单不良资产都得到有效的化解。本周重庆某逾期项目收回本金3个多亿,利息正在协商中,有望在三个月得到解决。” 周世平还透露,2017年3月28日,红岭创投线上平台的大单产品将全部停止发新标。 不过,针对在整改期内发布超限额借款项目的问题,包括参与制定《暂行办法》相关人士、地方金融办人士均认为,在整改期内,不能做不规范的增量业务,只能消化不规范的存量业务;《暂行办法》即时生效,生效了就不能做,否则就是违规,要受处罚。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暂行办法》还称,本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因此,从8月24日起,关于平台借款人上限标准,应该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实施,否则可能会违反《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而可能遭受相应的处罚。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坦言,对于新发超过限额借款项目,存在客观因素,比如团队、业务惯性等变化需要一定时间,严格来说,不能再发超过限额借款项目,但具体执行在各地金融办,直播,而目前地方金融办没有具体执行建议。 线下大单模式待观察 不过,红岭创投也在转型。“目前已经开始大单模式的转型,月底线下大单的试点正在测试中。”周世平在红岭社区透露。 《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石鹏峰认为:“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还在,不符合监管规定的线上业务转到线下不可避免。但线下理财公司容易涉及非法集资,且不易监管。但对红岭创投的线下模式不了解。” 陈云峰表示,关于线下大单模式,包括利用小贷公司、线下理财公司操作等多种方式,应看其操作模式如何,才能认定其是否合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了红岭创投,但截至记者发稿,红岭创投并未回复。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