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私募股权投资,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例如IDG资本、真格基金等知名股权投资机构。但2016年或许将成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一道“分水岭”——今年以来,为使社会资金积极回归实业,来自政策与监管层面的频频利好,正促使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传统金融机构与“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大踏步迈入股权投资领域。时代的风口已然敞开,个人投资者该如何把握投资机会?让我们从政策解读开始。 银行破冰,“创投国家队”全面登场 日前传来重磅消息,银监会主席尚福林14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二次会议上表示,“要允许有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股权投资,通过并表综合算大账的方式,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尚福林的此番表态可能意味着“创投国家队”即将全面登场。 早在今年3月初,中国保监会出台《拟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增一条重要内容:“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此外,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一些金融机构已被允许开展创投业务,但拥有我国最多金融资源的商业银行却受限于现行《商业银行法》禁止混业经营的规定,很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此次银监会主席的公开表态,商业银行有望凭借“国家另有规定”的口子规避合规性问题,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除了证券、信托、银行外,“创投国家队”还少不了一个重要角色——国有企业。在刚刚过去的9月1号,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会上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支持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 今年8月8日,另一起号称“规模最大国家级风险投资基金落户前海”的新闻应引起关注—— 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前海注册成立。基金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出资设立,首期规模1000亿元。这被视为本轮国企改革过程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的重要战略布局。 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在鼓励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参与创投产业之后,监管层继续为银行资本进入创投领域松绑,极有可能标志着国家资本全面进入创投领域。 多方利好,有助于“双创”企业渡过资本寒冬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允许银行从事科技创新股权投资,作为一项制度红利,有助于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并提升盈利能力。 首先,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加速,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的宏观背景下,传统商业银行同质化经营现象严重,利润增速大幅下降。股权融资以其“轻资本”和“高收益”的特点,在商业银行无法继续依靠间接融资获得利润增长的背景下,为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遇。 其次,通过参股大数据、互联网、集成电路、芯片和纳米技术等新兴战略产业,商业银行在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同时,也可以分享股权升值收益,实现商业银行战略投资目的。 除此之外,在开展股权融资业务过程中,商业银行拥有资源优势,有望成为高附加值顾问服务提供方,将业务扩展到向科创企业提供结算、财务顾问、外汇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通过此类附加业务,商业银行有望进一步打开盈利空间,并实现同业差异化竞争。 而对于“双创”企业来说,“创投国家队”的入场无疑是重磅利好。 依照政策方向,银行资金的投向被定向到“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大数据、互联网、集成电路、芯片和纳米技术等领域,作为国家新兴战略产业,有望率先获得银行资本的垂青。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单纯通过信贷融资容易造成负债高企。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高负债率对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一旦现金断流,atv,随时可能使企业倒下。商业银行参与股权融资可有效补充企业资本金,降低杠杆率,还会带来科创企业股权价值的上升,吸引更多投资者。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