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家公司同一老总集资诈骗10亿被判无期 数千人受骗 中金社2016年7月15日消息,身为8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竟然以投资建厂需要大量资金为由,通过虚构专利产品、夸大产品生产规模、生产效益和科技含量、谎称其拥有巨额外汇和军方背景、伪造银行存单等手段,以支付20%-36%不等的高额年息为诱饵,大肆非法集资。 在5年的时间里,共计向南京市、徐州市两地数千名受害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0亿余元,至案发尚有人民币7亿余元没有归还被害人。今天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典型的特大集资诈骗案。 谎称产品远销海内外 女子一次投资五千万 陈评,男,1956年出生于江苏省射阳县,大学文化。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2年4月28日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发前,陈评系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统博华泰电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华龄老年产业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乾统硅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中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紫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统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乾唐硅晶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0年,受害人张某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急于做实业需要融资的陈评。当时陈评给张某娟放了一段录像,里面介绍陈评销售的蓄电池,成本只要1块钱,但是销售的价格是成本的好几倍,利润率能够达到200-300%,说中巴车、助力车、电动车都用这个电池。 陈评介绍说,厂都快建好了,还让人带张某娟去工厂参观。张某娟在工厂现场看到,厂子规模不大,只有十几个工人,但是正在生产。带张某娟去的人介绍说,陈评用资金把这些地方都买下来了,现在产品供不应求,订单很多,产品销往国外、部队,还是奥运会指定产品。 陈评还告诉张某娟,开奖直播在多个地方都有工厂,称生产的多晶硅产品是自己亲自参与研发的,并且取得了专利,是跟军工厂有秘密的合作项目。这让陈某娟觉得陈评很有实力,就将从徐州非法集资的5000万元钱全投给了陈评。 然而,2011年11月之后,陈评就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后,张某娟问陈评为什么不能还本付息了,陈评就传了几张传真给她,内容是外国的存单、存折等,余额里面有不少钱。 2012年春节之前陈某娟到南京向陈评要钱,陈评为了稳住开奖直播,告诉她在国外做生意赚的钱,有好几个亿人民币快出来了,让陈某娟不要着急。 其实,2011年10月份,陈评资金链已经彻底断裂,无法再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归还本金了。 招募业务员印制宣传册 虚假宣传引来10亿投资 经审查查明,2007年至2012年间,陈评以投资建厂生产蓄电池、硅晶体、硅导体需要大量资金为由,通过虚构专利产品“聚合物胶体蓄电池”、夸大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益和科技含量、谎称其拥有巨额外汇和军方背景、伪造银行存单等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以支付20%-36%不等的高额年息为诱饵,在南京市、徐州市两地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集资所得除用于返本付息外,仅有部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至案发尚有人民币7亿余元没有向被害人归还。 2007年至2012年间,陈评招募王某、贺某营、王某美(均另案处理)等多名业务员,在南京市新世纪广场、东方名苑大厦等处设立公开集资点,通过张贴宣传版、印制宣传手册、组织投资人赴工厂参观等方式向公众进行虚假宣传,以“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统博华泰电源有限公司”、“江苏乾统硅导体有限公司”为担保方,以陈评个人名义向郭某、祁某等六百余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3.7亿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3.1亿余元无法偿还。 2010年至2012年间,陈评在徐州市利用邵某、赵某娣、张某娟(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印制宣传手册、组织投资人赴工厂参观等方式,对陈评名下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益和科技含量进行虚假宣传,先后以“徐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紫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权斌抵押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王芳、刘睿、林国华、王德红、王磊等数千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6.46亿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3.9亿余元无法偿还。 2015年3月17日,南京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高息引诱等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社会公众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陈评不服上诉依法。2015年12月15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判处上诉人陈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依法处置后发还受害人,不足部分责令上诉人陈评继续赔偿。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