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_蔡斯洵 本报讯 7月至8月,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晋江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情况进行检查。昨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直部门座谈会,晋江市政府办、环保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环保法”执行情况进行汇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庆峰参加会议。 据了解,晋江市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6.4%、10.5%、19.9%、29.8%,顺利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今年起,晋江市实行党政领导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拟于8月份进行半年专项督查。 与会人员建议,接下来,要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方案,完善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细则,加大环保投入和宣传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制定环境监管人员尽职免责规定。 作者:蔡斯洵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