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据了解,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有58份分红险和万能险保单未在犹豫期内完成回访。对这一违规行为,广东保监局已于昨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东保监局表示,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3号)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车焕钧任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客服部负责人,为对上述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3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广东保监局决定给予车焕钧警告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