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4月底,50家试点法院全部按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选任人民陪审员9673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322人,为法官员额数的4.3倍。”在今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中说道。 据周强介绍,201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年来,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从参审案件情况来看,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10002件,民事案件59616件,行政案件4711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73.2%,其中约25%的参审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707件。 从整体情况来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呈现“四个转变”,即: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中国经济网记者李哲)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