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讯(记者 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礼来公司诉讼请求。
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宣判,审判长宣读了案件终审判决的主要部分。宣判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当庭签收了判决书和送达回证。
礼来公司与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由来已久。在2003年提起的侵权诉讼中,法院以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举证不能为由认定礼来公司的侵权指控成立。基于此,礼来公司于2013年提起本案诉讼,就前案起诉日之后的被诉侵权行为主张损害赔偿。本案一审法院基于相同的判理认定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权成立,判令其赔偿礼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50万元。礼来公司、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民三庭审判长周翔表示,本案是外国公司对中国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涉案专利涉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医药技术领域,争议焦点集中,法律适用问题突出。
据介绍,本案争议焦点涉及到药品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侵权制备工艺的确定、持续侵权之诉中的重复诉讼和诉讼时效等问题,均是专利案件审理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重点问题。
“对于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的确定,本案强调在依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的基础上,结合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以在案证据为依据,综合考虑药品注册备案资料、批生产记录、生产规程、技术来源和积累过程等,确定其相应技术特征,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周翔指出,在技术事实查明方面,本案在庭审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参与法庭调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较好的解决了专利案件技术性和专业性强所带来的技术事实查明困难的问题。
本案曾于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公开开庭审理。为准确查明案件所涉技术事实,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诉讼,技术调查官出庭协助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及其专家辅助人就技术问题展开调查成为公开庭审的一大亮点。
2014年12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本港台直播国大陆地区正式建立。技术调查官属于司法辅助人员,不具有审判权,但是可以出庭协助法官查明技术事实,并就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审查意见供法官认定技术事实时参考。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