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晋商银行运城分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运城银监分局罚款二十万元整。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运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商银行运城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运银监罚〔2014〕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晋商银行运城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蔡维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运城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4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