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在梅岭竹树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咨询法律问题。 本报记者_许春 陈巧玲 通讯员_陈着坪 许永平 文图 本报讯 遇到法律难题、矛盾纠纷,可能不用再到镇上或市里,在村、社区就能得到受理和解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的一些手续,也有望在家门口得到办理,省了来回奔波镇区、市区的麻烦。日前,晋江市召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工作部署会,随着这一试点工作的铺开,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将更加系统和优化。 英林东埔村是泉州市级美丽乡村,也是晋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建设村之一。该村域内的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教育、广播电视、卫生、文化娱乐等社会事业发展也较为全面。随着近年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进村,村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有了显着提升。如何让法律服务由进村向驻村转变,营造乡村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村民法治思维,成为村两委关注的重点问题。“欢迎!欢迎!服务室场地你们定,你们选。”日前,晋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场地考察人员的到来,让东埔村村两委眼前一亮,双方一拍即合,当天就在村委会内选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场地。 晋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设立是从基层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出发的,将合理利用和整合村级现有资源进行建设。服务室的入驻,将帮助村里及时解决村民间的矛盾纠纷、为弱势村民申请法律援助、为需要法律服务的人群提供家门口服务,同时也能更好地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实现法律由送村到驻村,直接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并且,在驻入服务的同时又不增加村级负担,因为很受村(社区)的欢迎。 据悉,晋江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建设工作已全面铺开,在今年6月底前,除西滨、紫帽司法所在辖区创建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外,其余每个司法所至少要在各自辖区内试点2个以上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 “服务室建成后,将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窗口前移、力量下沉",在群众家门口建设"一门式"法律服务阵地,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该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晋江市司法局今年着力打造的重点工作项目之一,这一试点工作的铺开将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晋江市委、市政府“转型升级、创新突围”大局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许春 陈巧玲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