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钟雅蓉 杨晓旋 本报讯 日前,晋江交警二中队在巡逻中查获一辆正在路边兜售汽油的“移动加油车”。经查明,郭某驾驶的小货车超载100%以上,且未携带驾驶证,根据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20元,记7分的处罚。 据了解,11日下午3时许,晋江交警二中队民警巡逻至博览大道时,发现一部贵州牌照轻型厢式货车停靠在路边,车上一名男子正在用简易设备为旁边一部大型客车“加油”。民警立即上前查看,一阵浓烈的汽油味扑面而来,打开车门一看,发现狭小的车内装载了一把油泵枪、一只铁皮桶等加油工具,铁皮桶里装满了汽油。 小货车车主、江西籍男子郭某坦言,其车内汽油是向私人购买的,价格比市场价便宜。经进一步核查,嫌疑人郭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购置储油桶、加油枪等材料设备,将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改装成一辆“移动加油车”,并以低于市场油价的价格,多次将汽油销售给过路的营运、运输车辆。 办案民警介绍,国家明令禁止流动加油车辆在晋江市区道路上加油营业,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事故发生。郭某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无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警方已联合相关部门,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处理。 作者:林雅萍 钟雅蓉 杨晓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