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 (记者 苏兰) 许多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喜欢戴着耳机用手机等听音乐、听新闻、听节目、看视频但伤害却不容小觑。针对耳机产品可能存在的听力损伤风险,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自2012年开始,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媒体播放器、手机、平板电脑及配套用耳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其中,手机及配套用耳机产品累计监测86批次,总体不符合率为51.2%;MP3、MP4等媒体播放器及配套用耳机产品累计监测30批次,总体不符合率为50%;平板电脑及配套用耳机累计监测10批次,总体不符合率为40%;单独售卖的耳机产品累计监测55批次,总体不符合率为38.2%。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所进行的风险监测的主要依据IEC 62368、EN 50332等标准规定的参考限值,对最大声压级、最大输出电压或仿真节目信号特征电压等项目进行了检测。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连续的风险监测结果表明,不少企业对耳机产品可能存在的听力损伤风险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针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耳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质检总局已向生产企业发放风险告知书,督促企业采取在手机软件中增加超音量提示功能等风险处置措施。
与此同时,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耳机产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议在购买和使用耳机时要重视声压过大对听力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建议尽量选用阻隔外音性能较好的头戴式耳机,因为人们在嘈杂的环境中会不自觉地提高耳机音量,环境噪声越大,耳机音量越大,对听力健康越不利。头戴式耳机能较好地减少外部噪声,降低听力损伤风险。
三、建议在使用耳机时,通过手机等将音量控制在60%左右,不要使用最大音量。
四、建议不要连续长时间(超过1小时)使用耳机,尤其建议儿童、青少年减少收听时间,降低听力损伤风险。
五、为保证人身安全,建议尽量避免在嘈杂的公共场所使用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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