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和小b 的关系不是传统的加盟店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加盟提供的是一致体验,由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统一的供应链系统保证一致体验,核心价值由品牌承载,加盟店不拥有品牌,他们的个性化和创意被加盟合同严格限制在极窄小的范围,比如星巴克。 之所以严格限制个性化,原因非常简单:监管的成本太高,总店只能让加盟商标准化行事。所以,加盟商不是独立行事的小b ,而是附庸。 其次,c 是因品牌而来,而不是因加盟商的个性化特质而来。而 S2b2c 中的小B 是有独立意志和行事自由的个体,提供的是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c 因他们的个体特质而来---即流量属于小b, 而非S 。 S 只能赋能小b , 而不能控制他,所以,两者关系的核心是协同,不是管理。
提出 S2b2c 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虽然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人理念上认同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方向,但是绝大部分的大B 很难把自己建成“大中台、小前端”这样更先进的组织方式。也就是说,“大B”2C 虽然有很多对自己运营模式和组织形式的优化,但是他们很难在根本上完成自己的业务升级、内部组织的重构和原有管理逻辑的根本改变。 所以 绝大部分的现有“大B”2C 很难直接升级到 S2b2c 。这就给了创新者一个切入市场的机会。 这篇文章依然很抽象,它更多是给先行者一个对标的框架。8月份后,在扎实的案例研究基础上,atv,我们会逐步展开更有实操性的讨论。 最后说一句, S2b2c的c是指 customer , 而不是特指 consumer 。所以这是很复杂链路的产业,S2b2c可能是分段实现的。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曾鸣书院”(ID:zengmingshuyuan),是阿里巴巴总参谋长曾鸣发起成立的知识共创社区,欢迎关注、交流。 「工作让我快乐」是真是假? 来「虎Cares职场物欲清单」里找找办法 请关注请爱护,跟茶水间主任一起得闲饮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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