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最简单的例子,当《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火时,喜爱这部剧的用户的选择就会是,哪个平台哪个应用拥有这部剧的版权,且观看体验流畅。这从某种程度而言,应用间的争夺又变成了版权之争。在BAT均已入场视频、影视领域之后,难不成今后的智能电视之争,就变成了赤果果的金钱游戏吗?内容聚合平台只能为内容制作方作嫁衣裳吗? 黑马哥在重金投入、版权之争之外,还看到了另一种可能性,即内容不仅仅是简单的聚合,也不仅仅是简单的输出,还加以深度加工,呈现给有需求的用户,更进一步,用互动的形式与用户发生连接,这与黑马哥常倡导的内容营销与激发式营销的原理、机制其实是一样的。 比如黑马哥看到,电视猫推荐的内容越来越多元、有趣——不再是以往单纯粗暴的电视剧推荐、电影推荐,而是持续不断地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视频专题,免去很多搜索时间。 非常贴心、便利 网络热门短视频内容整合 另外,电视猫在内容聚合和深度挖掘方面一直是不遗余力。首先是内容整合上,不断增加二次元、电竞游戏、泛娱乐网络直播等内容,年轻化特征非常明显,黑马哥就曾多次在电视猫上看电竞比赛的直播,近期还在家中看到了锤子手机发布会的直播: 其次是打破电视单向传播信息的模式,与用户产生交互。印象最深的是电视猫曾推出超级IP《魔兽》的相关主题互动活动,非常具有代表性——用户可以在应用内为"部落""联盟"摇旗呐喊,支持自己喜爱的阵营,并帮助自己所在地区成为活动热门区域;粉丝还可以上传精心制作的游戏、周边视频,或者为自己喜爱的视频投票;电视猫还利用智能电视大尺寸屏幕的优势制作了粉丝"微博墙"这一互动微博内容展示页面,让参与者能在大屏幕上感受震撼的微博信息展示效果。 商业模式的探索:电视营销的再出发 在移动互联网来袭,atv,新媒体盛行,移动营销成为大势所趋之后,关于“传统媒体已经衰落”的论调甚嚣尘上。黑马哥一度也持这样的观点,但何为新,何为旧,界限是否清晰?新旧之间是否是取代关系而无并存可能?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再思考。黑马哥现在也有了些许不一样的看法。 首先,我认为,移动营销虽然是大势所趋,但并不等于说移动媒体才是唯一代表未来的营销介质,原因在于,移动介质的出现,恰恰使得不能移动的介质具备了“移动性”。举例来说,户外广告这种最传统的方式反而是在移动互联盛行之后又更受追捧,因为它给予受众强大的冲击力,并且借助用户的“移动式传播”而得到二次推广。 对于电视媒体而言同样是如此。虽然相比智能手机、平板,智能电视似乎是不能移动的,但是否移动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能用优质的内容来吸引到目标受众,至于传播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它的客群去自发完成二次传递。 其次,相比移动营销更聚焦于个人用户,j2直播,电视这种相对传统的营销模式更聚焦于家庭消费场景,而多场景下的营销是必需的,因此智能电视应用平台也将成为互联网搜索引擎、社交类应用之外的另一大重要的品牌营销渠道。 同样是电视猫提供的灵感:电视猫曾和KFC宅急送联合策划了一个营销事件,在今年春节前推出“KFC宅急送新年剧场”的活动。当时,所有的电视猫用户在打开APP时均能看到专题“KFC宅急送新年剧场”,在筛选自己喜爱的影视内容进行观看时,用户能够非常直接地被KFC主题唤起美食欲望,在一定意义上能刺激其通过扫描二维码在KFC宅急送上进行下单,随后边看剧边享用美食。——这里需要补充一句,移动支付方式的盛行,其实也使得不管是固定媒体还是移动媒体,从吸引力到消费力的转化路径缩短了,多屏的联动使得固定媒体完全可以突破本身的局限。 第三,当所有媒介都可成为营销渠道的时候,媒介的作用已经可以忽略了。那么,什么是最重要的?黑马哥认为是用户和策划能力。 现在整个营销界都在说大数据营销,但是“大数据”绝对不等同于数据的数量,还在于数据的细分程度。比如同样是当贝市场发布的《2016年度智能电视TV APP应用分发报告》,给出了智能电视的用户画像:25~35岁三口以上家庭沿海领域,这对广告主做投放是很重要的参考依据。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