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C互联网公司和to B互联网公司的运营方法论虽有其通用性,但其思考逻辑却有本质区别。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笼统地把互联网产品分为以下几类:资讯类、社交类、电商类、娱乐类和工具类。而就我们的日常经验来看,这几类产品绝大部分都是to C类的产品,也就是直接面向广大个体用户的。甚至不无夸张的说,当下90%以上的互联网产品都是C端产品,毕竟互联网最终还是为人所服务的。 而一直强调直击目标的互联网企业当然会绕过B端直接选择C端用户作为产品的切入点,这样才能最高效的将产品传达至用户手中,这也是最早一批互联网企业的一贯套路。但随着“互联网+”概念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意识到互联网作为工具的高效性和必要性,随着投身其中的企业越来越多,自然也就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为企业服务的to B互联网公司。 笔者作为一个从C端运营到to B企业的过来人,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发现to C互联网公司和to B互联网公司的运营方法论虽有其通用性,但就思考逻辑而言却有本质区别。 这次,笔者就以个人经历来讲讲to C和 to B运营的区别。 1.目标用户 如果说to C模式的互联网公司其目标用户就是C端用户的话,那么to B的互联网公司其实除了B端用户,也需要对C端用户进行运营,其实际模式该是B2B2C:由B端企业采购产品最终由企业的C端员工使用。所以说to B的互联网公司其实需要同时做到B端企业和C端用户的联合运营,注意这里是联合运营,而不是分开运营 。至于如何联合运营,我们后面会进行详述。 2运营目的 从常规意义上来讲,运营的三大原则是结果导向、用户至上、效率优先。我认为对于企业来说,互联网其本质是一种工具,一种提高效率的工具。就这一点无论对于2B还是2C的互联网企业都是一样的。用户至上自不必说,一个产品只有有人使用了,它才有存在的意义,而使用的人越多,其意义就越大,就越有可能实现大规模的商业变现。 但是就结果而言,这两种模式却有着明显的区别,对于2C产品,由于其用户属性的相对单一,均为C端用户。其运营目的无非就是AARRR的海盗法则:用户获取、提高活跃率、提高留存、变现以及自传播。 而对于2B产品,由于B端作为采购方的企业和C端最终使用的员工,其在产品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对其运营目的也就有了明显的差别。对于B端企业,我们最终的目的无非是让他们长期购买使用我们的产品。而让C端员工高频地主动使用我们的产品,则是让企业持续使用我们产品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如果说2C类产品面对的是用户,2B类产品最终面对的则是客户,而让客户付费则务必需要做好对C端员工(因其本身无需付费,费用由企业承担,故更偏向于用户定义)的运营。——注:此处用户为免费的产品使用者,客户为付费的产品使用者。 3.运营手段 对于to C类产品该如何做好运营,这里就不在赘述,这次我们主要来讲讲to B产品的B端和C端运营,而其中C端运营,则与to C产品有诸多手段是相互通用的。 3.1 B端企业采购端的运营 对于B端企业采购端的运营目的,我们一是要促使其付费购买或者选择免费体验我们的产品,二是要推动他的员工去高频使用我们的产品。而要达到这两个目的,我们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切入。 3.1.1 找对决策人 不像2C产品,我们是各个用户逐个击破,“独立”运营;2B产品,我们拿下一个企业的同时,就意味着获取了该企业所有有使用产品需求的员工。而对于涉及到整个企业的决策,必然需要一个最终拍板的人,即使无法接触大boss,也得找到有话语权的客户,这样才能在企业后期采购我们的产品以及推进这个产品使用的时候,起到一定的作用,帮助我们的产品落地。 3.1.2 明确企业需求 不同于现在大打免费牌的2C产品,觉大部分的2B产品都是需要付费。而既然要付费,则必然会增加企业的决策成本。不像免费的产品我们可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体验把玩一番,一旦涉及付费,企业必然会在做决策时三思而后行。而这时候,产品本身能不能切中企业的需求痛点就至关重要了。所以,我们在运营的时候,务必要明确企业的实际需求,这样才能让其将产品实际落实到日常的使用中去,并且会长期的进行产品的续费。 3.1.3 强化相关功能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