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一个著名的理论,经常和摩尔定律相提并论,叫做 Metcalfe's Law 梅特卡夫定律。这个定律讲的是说,网络的价值随着用户的增加而成指数级的增加。但他对于这个网络的定义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每两个用户之间都是可以连结的。
如上图,这种两两连结的网络带来的是稳定的网络效应、更多的使用场景和数据积累、更高的留存率和平台价值。 在传统的纸媒时代,媒体的关系都是单向的,永远是一个点在中心散射状的输出,外部的一圈点做着单向的接收,并不形成互动关系,媒体无法即时知晓用户的信息,也无法定向的激活某个用户。但在新媒体时代,连结让双向的互动关系、甚至是网状的社群开始变得可能。所以,罗辑思维和新世相等都在强调社群,这个背后的根本原理就是把内容生产者与读者单向的关系,变为双向、甚至网状。 从根本上看,其实 Facebook 是先做了一个网状的社群,再让这个社群自发地产生内容,最终也是一个内容平台。而现在的很多媒体则是先从内容切入,如果最终能够把社群做好,则反过来又是一个社交网络。 不同的切入点,最终却殊途同归。 我期待未来有一天,内容领域的同行可以杀出这么一条血路。 具体策略(三):视频内容的机遇、意义与尝试? 这个主题足够另开一篇了,所以且听下回分解... P.S. 内容创业种类繁多,以上很多理论并不全盘适用于行业内所有公司。此文仅供参考。 ------------------------- 在42章经,一起探究事物的本质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