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综合】有媒体报道称,天猫医药馆于29日下午向平台上的商家发布通知,将从今日(8月1日)起停止药品在线交易功能。 天猫医药馆的通知称,根据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策要求,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早在今年5月份,天猫医药馆便发布过《关于药品类目紧急管控措施的通知》,通知中就要求天猫医药馆的商家从5月27日起停止发布销售药品类目商品。 在7月28日,国家食药监局转载了一篇源自《中国医药报》的报道,文中明确指出,由于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交易试点过程中,暴露出较多问题,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网上药店零售试点工作。 食药监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药监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同时,食药监总局表示,结束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不影响已经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依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继续开展企业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交易服务业务;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 线上销售药品的网店,均受到了此次药监局决议的不同影响。比如其中的试点平台1号店,其已经将所有药品的销售方式更改为“货到付款”。从1号店的药品频道可以看出,所有药品即使是普通的感冒药,消费者需要购买时都需要提交需求、商家回拨电话、发货,最终消费者收到药品后“货到付款”。 按照天猫医药馆发布的通知,8月1日之后,其平台的药品销售也将采取这种方式。当然,除药品之外的医疗器械、保健品仍旧以原有的方式进行销售,未受到政策的影响。 在本次的通知中,处于于核心的“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最早可以溯源到三年前。 食药监总局分别于2013年11月12日、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25日批准了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成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试点时间均为一年。而天猫医药馆在2012便已经上线,2014年在阿里巴巴收购95095医药平台之后,变成了试点医药平台之一。 与天猫医药馆形成对比的是,京东大药房线下门店开展的很是热闹。 京东收购的青岛安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已经正式更名为京东大药房(青岛)连锁有限公司,线下的药房也同步更名。其中非处方药可直接在线购买,由京东大药房负责配送,其是京东集团子公司收购的“青岛安吉堂大药房”,后者在去年11月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C证。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健康也在7月发布公告称,已与广州五千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订立收购协议,以168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后者主要从事药品及中药饮品零售业务,并于去年2月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C证。 同时,传统企业在医药市场上,也频频放光发力,谋求变局。 复星医药在29日发布公告,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出资不超过12.6亿美元收购印度药企Gland Pharma Limited约86.08%的股权,其中包括收购方将依据Gland的依诺肝素产品在美国上市销售情况所支付的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或有对价; 华润三九在27日发布公告,将以18.9亿元收购昆明圣火药业100%股份; 在7月的诸多财报显示,嘉事堂总营收为51亿元,同比增长38.75%,总资产为688亿元,同比增长16.88%;太极集团2016年上半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亿元,同比增长433.37% …… 而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达到1.66万亿元。去年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销售总额达476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达444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3.3%;B2C市场规模达32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6.7%。 医药行业的万亿市场,就放在那边;人们也需要更便捷,更快速的购药方式。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诸如“监管”一类的问题,但是无论是巨量资本的吸引,还是大众切实的需求推动,都让医药行业的变革也摆在了眼前。一次试点的结束,也许正是下一次试点的开始。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