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日前,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对全国百万民警进行集中培训。这是公安部首次通过视频把一线实战搬上屏幕,给全体警员上了一堂执法课。(7月27日新华网) 要说起来,民警是不是应该习惯于“镜头”下执法?这在智能手机普及的今天,是个很令人纠结且急需“标准答案”的现实问题,这在前不久至少就引发过两次公共激辩,一次是兰州一大学生因为拍摄粗暴执法而被带回派出所,“屁股被打开花”;另一次发生在“太原警察打人”的视频网络风靡之时。应该说,更大的声音认为群众拍摄就是在行使监督权,拒绝拍摄等于抗拒监督,尽管理越辩越明,但坚硬的现实却依然如故。就如反对群众拍摄的一方最具代表性声音来自于四川平昌县公安局的官方微博,给出的答案是“法律不允许”。尽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了其中的谬误所在,但不能不说,这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层民警对于群众拍摄所持的判断和态度,此亟需在认识上来一次“拨乱反正”,从而纠正其行为上的偏差。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看似简单而朴素的道理,却不能不说极具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一方面,群众在拍摄时将变得更有底气,公众监督将更加理直气壮,另一方面,习惯于“镜头”下执法,就是权力在阳光下透明公开地运行,这是输送公平和正义的最好方式,有助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从而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自然能够提升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更值得一说的是,民警在“镜头”下执法的承诺,是给其开奖直播部门提供了一个可资学习和效仿的样板。 要承认,近几年,相关部门在现场执法过程中,遇到群众手机拍摄时,一些执法人员往往会采取抢夺手机、甚至人身攻击等过激行为。老实说,当这样的案例一再发生,给公众的一个直观感受就是,因为相关部门怕监督、怕拍摄、怕围观,使得群众监督权的行使越来越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就如这两天,据媒体报道,湖南张家界市一位路人因为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多言,就遭到多名城管围殴,当地就此事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追责程序。 所以,任何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都理应无惧“镜头”。是否愿意接受“镜头”,也可视为衡量相关部门执法是否正当、文明、规范的一项客观指标。 当然,也必须要说明的是,群众拍摄,只能是“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换句话说,一旦影响了正常执法,拍摄显然就失去了正当性,从而会受到干预,这样的规定无疑是有道理的,任何权利都有边界,公众拍摄时当然不能妨碍正常执行公务,但反过来说,培养“镜头”下执法的新习惯,会有一个磨合和适应的过程,在此期间,个别执法人员可能会以“影响正常执法”为由阻碍群众正当拍摄,这需要相关部门注意和提防,让好事不迟到或者跑了偏。 您可能也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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