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id:0 本报讯 (记者古月)夏季来了,高温津贴话题引起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江苏近年来一直执行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最迟在当年10月底必须发放到位。 据了解,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自2013年5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指出,“高温津贴”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软性福利,是属于工资范畴。江苏规定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如果符合发放条件,单位拒不发放就是违法克扣工资。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只要符合条件,均可拿到高温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责任编辑:yfs001] 分享到: 0 个人觉得赞好文章 点个赞您已经赞过了+1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