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厅日前出台《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推进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并将于6月8日起正式施行。 《意见》指出,科技部门要充分认识特色小镇建设在创新改革发展中的重要性,把特色小镇打造成为创新创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基地。 《意见》明确,科技部门要结合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布局建设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并报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管理;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已建并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整体迁入特色小镇,并给予相应政策补偿,同时,鼓励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色小镇设立分孵化器。 《意见》提出,结合特色小镇建设的产业定位,谋划建设专业网上技术市场或分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实体技术市场。围绕特色小镇主导产业布局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和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符合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创建要求的,优先纳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计划,并给予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相应政策的支持。 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大力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鼓励并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特色小镇创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认定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并给予支持。 谋划设计并启动实施一批特色小镇科技项目,市县科技部门要结合特色小镇主导产业技术需求和建设规划,主动谋划设计并启动实施一批科技项目,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的,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与特色小镇的科技合作,公共财政支持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向特色小镇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发挥创新券作用,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和创业者的研发成本。 《意见》还要求对接特色小镇做好科技精准服务。已规划启动建设特色小镇的市县科技部门要尽快建立科技部门重点联系制度,主要负责人为服务特色小镇建设的联系人,牵头做好调研,协调并解决科技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本港台直播) |